病理性骨折是怎麼回事?病理性骨折怎麼治療?

病理性骨折是指因為原發的或者是轉移的疾病,引起骨骼本身的病變。我們正常的骨外周都有緻密的骨皮質和松質骨,其硬度還是比較高的。但是如果骨本身發生了溶骨性的病變,或者是發生了遠處轉移來的腫瘤,這些疾病就可以將我們的骨質破壞、吸收、溶解,導致骨的硬度降低。

在正常活動或者是輕微暴力的作用下,就有可能發生骨折。其骨折的基礎是骨質先遭受了破壞,導致骨的形狀改變或者是硬度減弱。導致易於發生骨折,這是病理骨折的一個特點。

常見的引起病理骨折的疾病,有類腫瘤樣疾病,如動脈瘤樣骨囊腫、骨纖維異常增殖症,或者是甲旁亢等等。還有一些原發的腫瘤,像骨巨細胞瘤、尤文氏肉瘤、骨肉瘤,還有從遠處轉移來的轉移癌,像肺癌、前列腺癌、乳腺癌等等。

這些惡性腫瘤轉移到骨的部位以後,都可以破壞骨的結構,而導致骨折易於發生,這就是病理性骨折。

病理性骨折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進行治療:

第一、非腫瘤以及良性病變導致的病理性骨折,可以採用保守治療與手術治療相結合的方法,如對骨折部位進行石膏或支具外固定。局部存在骨缺損,需要手術清除病灶並植自體骨,同時進行內固定治療。

第二、肢體惡性腫瘤導致的病理性骨折,使用新輔助化療同時結合外固定,可以使骨折部位的腫瘤局限,促進骨折癒合。達不到有效控制,應考慮截肢手術。

第三、脊柱病理性骨折,臥床休息並加強補鈣,促進骨折癒合。如為脊柱腫瘤引起,應通過手術解除神經壓迫,進行脊柱內固定同時植骨。

治療的原則
治療分為三個階段:復位、固定和康復。治療包括保守治療和手術治療。治療的急性階段,如果出現嚴重骨折和局部組織器官損傷,情況危急時,應立即進行緊急治療,以挽救生命,保護肢體,避免出現不利情況。一般治療,患者可適當採用手法復位,以及小夾板、石膏繃帶、牽引等外固定方法。

其他治療
原發性或轉移性骨腫瘤患者可在骨折治療的同時接受放療或化療,以延緩病情的發展,避免骨損害和減少自發性骨折的發生。骨折治療後的康復治療非常重要,是預防併發症和儘快恢復功能的重要保證。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,積極開展早期康復治療,促進骨折的癒合和功能恢復,預防併發症的發生。

病理性骨折很難自愈
病理性骨折臨床上並不多見,其大多數都是由於骨質內部發生了病理性改變,如骨腫瘤可能是良性,也可能是惡性,當骨質發生了以上病理性變化時,骨折就較易發生,病理性骨折,由於骨質本身出現理化性質的改變,很難自己癒合,治療方式大都需要通過手術的方式進行治療,通過重定、內固定趾骨等綜合方式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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